长丰县公租房申请时间是在什么时候?需要哪些条件?
2020-09-23 03:41:12安徽365热线
2020长丰县公租房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2020年9月15日至10月10日。
住房面积的核定范围:
(1)下列房屋纳入申请家庭现有住房面积核定范畴:申请家庭成员拥有私有房屋的;申请家庭成员已承租公有房屋的;申请家庭在申请前3年内转让住房的(因重大疾病治疗等原因出售住房的除外);拥有待入住的安置房屋;应当认定为自有住房的其他情形。
(2)下列住房面积不计入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承租的私有住房;借住亲戚或朋友的住房。
申请条件:
(1)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具有城镇非农业常住居民户口;无自有产权房或自有产权房屋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定期享受抚恤补助的退役军人优先纳入保障范围。
(2)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条件:具有本县户籍或在本县工作1年以上;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年满18周岁,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自毕业当月起,至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间未满5年;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就业地无私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
(3)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
年满18周岁;
持有就业地居住证;
具有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
在就业地连续缴纳(企业)社会保险18个月以上;
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就业地无私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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