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亳州这些地方拟征收
2020-08-29 08:12:56综合
8月27日亳州市人民政府网最新公布两则
城市建设用地的征地
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公告
亳州市2019年第5批次(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公告亳国土资补偿告〔2020〕12号
亳州市2019年第1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公告亳国土资补偿告〔2020〕11号
征地位置、面积
征地总面积为46.6501公顷(计699.7515亩)其中方园社区土地11.7867公顷(计176.8005亩)望龙社区土地0.0497公顷(计0.7455亩) 神农社区土地3.8817公顷(计58.2255亩)文采社区土地2.8424公顷(计42.636亩)迎春社区土地12.791公顷(计191.865亩)老君社区土地11.8907公顷(计178.3605亩)酒城社区土地3.4079公顷(计51.1185亩)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及安置方式
本次征地补偿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执行,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每亩48600元。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一致,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8的修正系数确定。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集体土地上青苗及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谯政〔2015〕143号),据实补偿。
对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其中货币安置补偿具体按上述安置补助标准执行。社会保险安置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修订)》的通知(亳政秘〔2017〕8号)的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要求听证的,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逾期未提出不同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作无意见或放弃听证。
你家在这些范围内吗?
你希望这些地方
变成什么样?
一起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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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亳州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