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这些地方拟征收,看看有你家吗?
2020-08-10 11:42:32综合
8月5日
亳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了
城市建设用地的征地
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公告
2020年第1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拟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公告亳政秘函〔2020〕58号
拟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已经公布
征地位置、面积
拟征收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四社区管理中心文苑社区土地7.7930公顷(计116.895亩)。
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及安置方式
(一)、征地补偿费用标准
本次征地补偿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执行,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每亩41800元。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参照农用地补偿标准补偿。 被征收土地未经省政府批复之前,如有新补偿标准,按新规定执行。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集体土地上青苗及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谯政〔2015〕143号),据实补偿。
(三)征地补偿费用的发放对象和方式。
1.属农民个人承包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全额发放给被征地农民;
2.属村集体共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拨付村(组)集体,按照村民自治原则确定资金使用方向;
3.青苗、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发放给所有者;
4.征地拆迁补偿补助费用属补偿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拨付给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征地拆迁补偿补助费用属被征地农民个人的,打卡发放到农户。
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对被征收土地所涉及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其中:
(一)货币安置补偿具体按上述安置补助标准执行。
(二)社会保险安置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修订)〉的通知》(亳政秘〔2017〕8号)执行。
你家在这些范围内吗?
你希望这些地方
变成什么样?
一起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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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亳州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