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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桐城市教育局大学生见习基地招募见习大学生公告

2020-07-04 23:42:24综合

 

为积极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为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社会实践提供锻炼机会,提升综合素质和增强就业竞争能力,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市教育局下属学校招募见习大学生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实施对象是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的失业青年。需具备教师资格证。
1、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自高校毕业后一直未就业或一直未正规就业(原则上为高校毕业生信息系统中录入的未就业毕业生)。
2、16-24周岁失业青年:一直未就业或就业后再次失业(原则上在信息系统中与见习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和用工备案人员)。
二、见习期间的待遇
1.每月基本生活补助不低于2000元;
2.见习单位按有关规定为见习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岗位信息

四、报名时间、地点、需提供资料
1、时间:7月3日至7月25日(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
桐城市教育局二楼人事科(桐潜路与西四路交界处,桐潜路向南一公里,电话:6133927)。
3、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一式叁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6张。
4、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见习条件的大学生,按照报名顺序招募,直到名额招满为止。
五、见习岗位对接时间
8月25日前,全面完成就业见习岗位对接工作,按照就近的原则安排到缺编的学校任教师,并同时签订《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正式上岗见习。
六、有关管理要求
1、见习学校委派实践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教师作为见习带教老师,帮助见习人员提高就业能力。
2、学校见习及时掌握见习人员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加强安全管理和健康管理。
3、见习生要服从见习学校工作安排,遵守学校相关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七、终止见习协议条件
(一)见习基地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见习基地可终止见习协议:
1、已落实工作单位等不能继续参加就业见习的;
2、不遵守见习基地规章制度且教育无效的;
3、不服从基地管理给见习基地造成严重损失的;
4、本人不愿意继续从事就业见习的。
(二)见习人员
见习人员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见习基地,可以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间见习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见习人员可立即终止见习:
1、未按照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基本生活补助;
2、未按照协议约定提供见习岗位或者见习条件的;
3、安排见习人员从事有毒有害或有安全隐患的工作;
4、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见习人员见习的;
5、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见习人员人身安全的。      

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城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日

 

▌来源:桐城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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