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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有关2020年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工作安排出炉!

2020-06-19 13:37:24综合

 

关于枞阳县2020年

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枞教基〔2020〕14号关于枞阳县2020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  知各中学、中心学校,特教学校: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0〕4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铜教基教〔2020〕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初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办法要求升入我县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初中录取。各校要于 7月31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学校为每个毕业生填写《枞阳县二〇二〇年初中招生报名(录取)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认真核对电子学籍系统信息,所有电子、纸质相关信息要保持一致。非我县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原就读小学毕业证明、户口簿、全国学籍号等相关材料在录取期限内到户口所在地         中心学校报名,经中心学校负责人审查后,填写资格审查表。回城区就读初中的,需提供城区户口(2019年12月31日前迁入城区)、城区住房或外县户口进城务工人员就业证明等材料,到枞阳中心学校登记,县教体局基教股审核后,参与本县一次性录取。

二、公办学校招生公办初中招生遵循“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中心学校联合本乡镇各初中合理确定学区范围。原则上各公办初中不得跨乡镇学区招生。下列特殊情况由所在中心学校审核,报县教体局基教股批准后可以就近上学:学生有对方学区户籍的;有对方学区内住房的;上学距离相比本乡镇就读更近的;户籍为铁铜乡、长沙乡、凤仪乡的。入读城区初中、横埠中学分别由枞阳中心学校、横埠中心学校负责把关,基教股审核。

三、民办学校招生依法扶持民办学校发展。实行民办学校自主招生,严格执行民办学校按计划、自愿、免试招生的原则,民办学校不得进行入学选拔考试。各民办学校当年招生不得突破其核定的办学规模。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入学的我县小学毕业生,持原中心学校审查的资格审查表,直接到民办学校报名。枞阳户籍非我县学籍的小学毕业生,自愿到民办学校入学的,提供小学毕业证明材料,由民办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资格审查表。各民办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报名登记,招生截止登记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县教体局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录取。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在原学区办公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按上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执行。民办学校于8月10日提交录取新生电子名册,经基教股审核后准予录取。

四、录取与报批各中心学校组织各小学按学区填报录取,并告知家长入读的初中学校,家长签字确认。毕业小学完备所有毕业生资格审查表相关内容,并妥善贴好照片,将其集中报送所在中心学校。中心学校对资格审查表进行清点、审核、签章和分类(校),同时分录取学校制作好电子文档(要求见附件2),于8月10日至14日交我局基教股审核,并进行资格审查表的盖印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初中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3)来我局基教股领取资格审查表和本校新生电子数据,由录取学校发给新生入学通知书,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表由各学校自行以A4纸张打印,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验印。9月新生入学后,各初中要及时添加电子照片,在学籍系统内打印学生学籍表,按下发的新生花名册顺序理顺,在规定日程内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体局窗口进行审核盖章(开学后另行通知),此学籍表作为学生学籍档案。

五、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要进一步明确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生。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新建学籍。

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校要加强对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要及时开展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工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中心学校、有关中学要准确掌握我县小学毕业生(以学籍系统名单为准)未升入本县初中学生去向,做好登记,填写《枞阳县小学毕业生未升入我县初中学生摸底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盖章件),同资格审查表一同上报县教体局基教股。

七、工作要求(一)健全工作机制。各校要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推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和公开、公平、公正。(二)严明工作纪律。学校要严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纪律,共同维护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要积极受理招生工作投诉,开展阳光招生工作督查和相关责任追究,凡发生违反招生纪律行为的,将视情节追究当事人责任。(三)加强宣传工作。各学校要利用报纸、电视、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做好宣传和解读。可通过新闻发布会、访谈等方式,面对面为群众释疑解惑,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附件:1、枞阳县二○二○年初中招生报名(录取)资格审查表2、初中招生录取文件制作要求及录取流程3、二○二○年小学资格审查表上交和初中招生审批日程安排表4、枞阳县小学毕业生未升入我县初中学生摸底登记表 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17日

附件1:

附件2:

初中招生录取文件制作要求及录取流程

一、初中招生录取文件制作要求

初中招生录取文件由中心学校制作(8月10日-14日上报)。各中心学校自行从学籍系统“数据应用”-“数据导出”中导出毕业生电子表,将此表中列“学籍号”、“姓名”、“学校”复制到一新建电子表,并增加一新列,此列名为“招生学校”,用来注明每位毕业生的录取学校名,为方便汇总,录取学校名称统一为学校简称(如XX初中或XX中学)。电子表学生顺序应和纸质资格审查表保持一致,方便验收。保存并命名为“XX中心学校招生录取”,上报到基教股。

二、初中录取流程

1、基教股根据各中心学校上报的录取表中的学籍号,调取各招生学校的学生信息数据。

2、基教股打印初一新生花名册,初中学校盖章签字领回。

3、在初一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报到学生名册将数据导入到学籍系统并核对学生信息,添加照片后报管理版审批后打印学生学籍表(A4纸张双面打印),在规定日程内到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体局窗口进行审查盖章(日程开学后另行通知)。如有姓名用字错误,须带户口簿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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