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村庄规划试点名单公布!宣城2地上榜…
2020-05-07 02:45:00安徽热线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发布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方法和规划实施管理机制,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决定在肥东县桥头集镇龙泉村等16个行政村开展村庄规划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省级村庄规划试点名单
1.肥东县桥头集镇龙泉村
2.肥东县古城镇黄山社区
3.肥西县丰乐镇程店社区
4.肥西县高店乡长镇片区
5.长丰县杨庙镇马郢社区
6.庐江县万山镇长冲村
7.巢湖市黄麓镇建中村
8.巢湖市烔炀镇歧阳村
9.埇桥区符离镇清水村
10.灵璧县下楼镇火庙村
11.明光市明西街道蔡岗村
12.凤阳县小溪河镇燃灯社区
13.芜湖县湾沚镇桃元村
14.芜湖县花桥镇九十殿村
15.宁国市南极乡龙川村
16.泾县蔡村镇月亮湾村
一、试点目的和意义
“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开展村庄规划试点工作,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方法和规划实施管理机制,是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因地制宜指导各地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的有力抓手,对提高我省村庄规划水平,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二、试点工作时间及内容
试点时间为2020年4月至2021年12月。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
(一)创新工作机制。建立政府领导、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上下联动、多部门多专业协同、村民参与、专业力量支撑的高效协作工作模式和机制。创新村民参与方式,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村民主体作用。通过政府聘任规划师驻乡服务指导、延长规划编制单位服务链条等方式,探索建立规划师驻乡及规划跟踪服务制度,强化规划实施管理,做好规划编制与实施的衔接,从制度上保障规划的有效落实。
(二)探索技术方法。试点工作肩负着探索编制方法和形成规划样本的双重任务,要以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为基础,组织开展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验证指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探索适合不同类型村庄的编制技术路径、控制性和引导性规定,鼓励使用新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实现理论创新与实践检验相结合。
(三)坚持“多规合一”。规划要坚持全域管控和底线思维,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历史文化传承和风貌引导,实现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等规划的深度融合。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理顺用地潜力与用地需求的关系,用足用好增减挂钩等政策,锁定增量,盘活存量,优化村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实现村庄建设用地集约节约高效利用。
(四)创新成果表达。根据村庄类型合理确定规划内容深度和成果表达,规划成果要抓住主要问题,聚焦重点内容,详略得当,不贪大求全,易操作、好实施。创新成果表达方式特别是村民公示版成果表达,尽量采用直观明了的图例、标识等,让村民看得懂、能参与、好监督。
三、试点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试点市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二)完善保障措施。要培育建立熟悉本地情况的规划设计队伍,加强相关培训与指导,增强村庄规划试点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主动向地方政府报告,落实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经费。
(三)总结推广经验。各试点市要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试点工作成效,2020年9月前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村庄规划优秀案例。各试点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每季度向省厅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省土地勘测规划院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技术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省级村庄规划编制指南。省厅将加强对省级村庄规划试点工作的指导调度,并适时向全省推广试点工作经验。
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参照本通知要求,从规划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工作积极性高的村庄中选择若干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等不同类型村庄,开展市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编制方法和技术路径,细化制定地方标准和规程,相关工作情况及时报省厅。
来源 || 安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