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拆迁后购二套房政策的咨询
2019-12-08 00:14:52安徽365热线
问题案例:我是合肥户口,长期在合肥居住、工作,目前有两套房产。一套是2008年买的二手房,夫妻共有,商业贷款未还清;一套是为了小孩上学,父母过户给我的,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没有贷款,全家户口都在这套房产下。据悉,父母过户给我的房子在2020年即将拆迁,考虑到老人年纪大,不适合长期租住,准备用拆迁补偿款另外购置房产,并用我的名字登记。 因为房子不大,补偿金额有限,购房是否可以贷款?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还有其他什么政策? 因拆迁情况特殊,请相关部门解答为感。
回复单位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解答内容:经房贷处了解,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办【2016】43号)文件精神,对于家庭名下已经拥有2套住房的职工购买第3套住房时,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所以您在新购房屋之前,需办理完毕拆迁手续,确保您家庭名下无第二套住房方可购买。其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仅用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不包括回迁房,所以请您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请仔细阅读相关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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