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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肥学校交的医保,在肥东为什么不能用?

2019-09-14 12:06:39安徽热线

问题案例:在合肥学校交的医保,在肥东为什么不能用?

解答来源:市医保中心

解答内容:经电话了解您询问的是合肥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肥东的药房能否使用的问题,根据目前合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2019年度合肥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门诊待遇包括基层普通门诊、大额普通门诊、大学生普通门诊和特殊病门诊:

1、参保居民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不设起付线,实行按比例封顶报销,医保基金按80%比例支付,单次分别最高支付20元、50元,年度基金最高支付100元每人;

2、大额普通门诊是指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居民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单次达到300元且年度累计超过600元以上的部分,按40%比例给予报销,年度基金累计最高支付1500元每人

3、在校大学生普通门诊可以按照30元/人标准由学校包干使用,不再享受基层普通门诊和大额普通门诊待遇;

4、特殊病门诊是指参保人员患有规定的特殊病种,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按一定比例报销待遇。

居民医保门诊待遇由于是属地管理,只能在合肥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且目前尚未开通普通药房待遇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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