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首套房认定及公积金贷款问题咨询
2019-09-03 15:42:36安徽热线
来信内容:你好,我婚前在安庆全款购房一套,目前还未办理不动产证,现在本人在苏州工作有公积金。我老婆在安庆工作有公积金,现计划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请问是否认定为首套房,贷款额度多少?另外,可否使用双方公积金?
解答内容::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属于首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根据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为20%;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比例为30%。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具体贷款额度与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还款能力挂钩。
2017年9月11日市政府出台的《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意见》(宜政秘〔2017〕208号),明确规定停止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您可以以配偶名义,在我市购房申办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客服热线0556-1232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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