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失业证怎么办理
2019-07-14 04:31:40安徽热线
失业证怎么办理
就您日前反映的《失业证》办理相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2015年,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168号)规定,《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新印制的《就业创业证》重点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现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向城乡劳动者发放,不再统一更换。 通过跟您电话沟通,了解到您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开具“失业证明”。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168号)文件精神,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常住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1.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应持《就业创业证》到用人单位所属辖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失业登记。
2.其他我市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持《就业创业证》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失业登记。
具体事项可咨询:0562-5889750。
处理单位: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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