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这些地方将新建大型菜市场......
2019-07-11 07:25:31安徽热线
根据《宣城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2010-2020)》,加快推进新建菜市场建设:
结合时代广场二期工程,新建一个6000平米以上的城南片区级中心菜市场,现临时市场予以拆除;
结合北门整体拆迁改造,拆除东头湾菜市场、凉亭塘菜市场、云盘山菜市场后,在拱极路和双塔路交口区域新建一个面积3000平米以上的大唐片区级中心菜市场;
结合宛溪河二期改造工程,在济川路与宛溪路交口西部新建新建一个面积8000平米以上片区级中心菜市场,拆除宣州临时过渡农贸市场。
对宣城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答复
陈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城市新城区菜市场配套建设的议案”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市区菜市场建设情况
2014年以前,市区共有各类农贸市场21个,距离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差距很大,主要表现在:一是设施简陋,基础条件差。绝大部分农贸市场建设时间早,硬件设施条件差,有的属于典型的因陋就简式临时搭建。脏、乱、差问题普遍存在。二是规模偏小,市场混乱。城区农贸市场经营面积大多在1千平米以下(只有4个在1千平米以上),市场内无法严格按照经营种类划分销售区域。占道经营现象突出,人员拥挤,道路堵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自我市自开展创建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区农贸市场的创建工作,并为此专门成立了市场创建组,统筹推进市区农贸市场创建和提升改造工作。市商务局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场创建组的牵头单位,按照市创建指挥部的要求,全面摸排、精心谋划市区农贸市场的创建工作。根据市区农贸市场的实际情况,做出“分类推进、逐步整改”的顶层设计,即对有较好硬件基础,能够进行改造的市场,按照标准化农贸市场要求进行改造提升;对条件极差、无法进行改造的农贸市场,进行整体拆除;对条件差、临时过渡性质的农贸市场,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市场整洁有序。三年来,对市区的21个农贸市场,重新改建5个农贸市场、改造提升8个农贸市场、拆除3个老旧农贸市场;同时,新建了3菜市场和20个蔬菜直销点,有效地提升了市区农贸市场硬件条件和管理水平,市区的农贸市场面貌发生了巨大改变,圆满地完成了创建任务。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市区农贸市场设施简陋、功能不全、管理水平低、片区级中心菜市场数量不足和公益性菜市场缺乏等问题依然存在,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此,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全面推进新时代文明市建设的意见》,持续改善市场硬件设施,加快新农贸市场的建设步伐。在前期创建的成果上,进一步提升改善市场硬件设施。同时,结合城区改造和发展,根据规划加快推进建设高标准的新市场,以满足城市的发展和市民的需求。
二、市区农贸市场的规划实施和发展方向
根据宣城市实际情况,结合宣城市中心城区人口空间分布特征,商务局牵头编制了《宣城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2010-2020)》,规划明确了以区域大型批发市场为龙头,片区级中心菜市场为主体,小区级菜站为补充,规划形成“1+14+N”的农贸市场服务体系。
“1”即:建设1处区域大型批发市场(以批发为主零售为辅、辐射整个规划区或地区性的农贸市场)。目前已在双桥物流园区内建成了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14”即:规划形成14个片区级中心菜市场(服务半径1000-1500米以上,服务人口3~5万人),目前只有4个,即:宣城中心菜市场、西林菜市场、银城菜市场、宣州农贸市场。
“N”即:小区级菜站(服务半径300-500米,服务人口1-1.5万人)。小区级菜站是菜市场布局的有力补充,由居住小区配套建设。
1、大力推进新建农贸市场的进程。根据《宣城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2010-2020)》,加快推进新建菜市场建设:结合时代广场二期工程,新建一个6000平米以上的城南片区级中心菜市场,现临时市场予以拆除;结合北门整体拆迁改造,拆除东头湾菜市场、凉亭塘菜市场、云盘山菜市场后,在拱极路和双塔路交口区域新建一个面积3000平米以上的大唐片区级中心菜市场;结合宛溪河二期改造工程,在济川路与宛溪路交口西部新建新建一个面积8000平米以上片区级中心菜市场,拆除宣州临时过渡农贸市场。
2、完善新建小区菜市场的配套建设。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出让后,会同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规划设计审查时,将菜市场等公共配套设施纳入项目先期开工建设内容,按照同步规划、优先建设、优先交付的基本原则,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加快菜市场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进度。
3、积极推进市区公益性菜市场和社区直销菜店建设。市区两级应当将在市区公益性菜市场建设列入本级政府民生工程,通过投资入股、产权回购回租、公建配套等多种模式,逐步改造或新建公益性农产品标准化菜市场和社区直销菜店。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按规划的要求建成的符合标准的农贸市场、农贸超市、农贸超市连锁网点,以及按要求完成标准化改造的现有农贸市场,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例如,2017年,按照《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程和1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宣政〔2017〕16号)文件要求,年底前需在市区建设20
个蔬菜直销点。为择优选择适合的承办企业,经考察比对,宣州区和市开发区同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和佳汇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安徽新思维生鲜超市有限公司等合作,在2017年12月按时完成15个和5个市区蔬菜直销点建设任务。对此次社区蔬菜直销网店建设,经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给予每个店补助8万元,分3年拨付,即第一年3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4、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加快引导农贸市场建设。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引导、鼓励和扶持不同所有制的商贸企业积极参与农贸市场新建及超市化改造。一是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导投资商在新建小区和居民集中区新建一批连锁超市和生鲜便民市场。二是引导一批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和市场业主积极参与农贸市场的改造升级,形成了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格局。
三、政府对菜市场的支持和保障
为推进市场改造工作,考虑到市场主体实际情况,目前市、区两级财政按照投资主体性质采取不同比例的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市场改造提升。对国有和集体性质的,由市、区财政分别给予市场总投资额的50%奖励;对民营性质的,由市、区财政分别给予市场总投资额的30%奖励。
为加快中心城区菜市场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结合《宣城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在编制完成的《宣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规划》中,对片区级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级农贸市场(菜店)布点作出具体安排。今后将按照规划、分步骤开展菜市场建设,加强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质。同时,联合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同监管,保障菜市场不改变房屋用途。对要求开发商配套菜市场性质的房屋,建成后要进行验收;在进行产权交易时,要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明确房屋用途为菜市场,并在填写《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项目配建菜市场备案表》报商务、房管、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同意备案后,方予网签备案,并在办理房屋产权证(现为不动产权证)时注明房屋规划用途为菜市场。
菜市场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您的议案提出的建议切合实际,操作性强,对我们有很大的启发和参考价值。商务部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科学规划市场布局,全力推进市场硬件提升改造工程,不断改善市场环境。
办复类别:B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宣城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563-3036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