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2018-11-12 06:00:25安徽热线
长沙市公积金是否可组合贷?长沙市公积金中心回复是可以的,不过得看购买的楼盘是否与支持组合贷的商业银行进行合作。
长沙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在长沙中心或异地协议城市中心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继续正常缴存
3、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产权证(现房、二手房)、具已缴纳不低于30%的购房首付款
4、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本人及配偶没有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唯一一套房子超过144平米并注销了可以申请贷款
6、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且购房合同须经房产交易部门备案登记,申请贷款时间距签订购房合同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7、申请人所购楼盘的售房单位已与长银担保签订楼盘合作协议(如期房开通办理)
8、贷款人购买的房屋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国有土地性质的住房
暂不能办理组合贷款的情况:
1、本人及配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
2、利用本人住房公积金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且被担保人的贷款尚未结清的
3、职工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已有一套住房产权建筑面积超过144平米,再次购(建)住房的
4、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5、职工家庭注销房产两次以上且面积超过144平米的
6、购买别墅、多层联体别墅、商住两用住房(含公寓)及投资投机性住房等情形的
7、贷款申请人(包括配偶,下同)个人信用信息存在负面信息的
8、商业贷款转组合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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