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屋怎么过户给父母 需要什么材料
2017-03-22 12:37:1112345
问题案例:你好,想咨询一下,我们夫妻名下只有一套房,现想和父母换房居住,把房屋过户给父母,父母房屋为单位集资房,没有房产证,父母名下也无其他房屋,过户要交哪些费用,如何计算,要准备哪些资料,在哪里办理,请解惑,谢谢。
解答来源:市地税局 解答时间:2017-03-21
解答内容:您的房屋过户到您父母名下可通过赠与,买卖两种方式。 (一)买卖方式: 卖方,自用满2年,免征增值税及附加,自用不满2年,按综合征收率5.6%缴纳增值税及附加;自用满5年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缴个人所得税,不满五年或不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若能提供原购置发票及合理税费单据,可以按照税务机关核准计税价扣除原购置价及合理税费后差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若无法提供,则按照税务机关核准计税价的1%缴纳个人所得税。 买方,购买家庭首套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缴纳契税。购买家庭二套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缴纳契税。所需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网签合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相关税费票据、家庭住房查询申请表、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赠与方式: 受赠方需缴纳4%的契税、0.05%印花税;赠与方需缴纳0.05%印花税。所需资料:赠与双方身份证、房产证、可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滨湖要素大市场办税服务厅可受理滨湖、经开、高新、包河区的存量房交易,阜南路存量房办税中心可受理蜀山、新站、瑶海、庐阳区的存量房屋交易。您可携带相关资料至所属主管分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