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本人在合肥市区内现有两套住房,父母也是10月2日后迁入合肥的户口,现准备帮父母在城区范围内购置住房一套。因父母年纪较大,已无法办理贷款事项,准备采取父母和我本人在新购房屋上为共有房屋所有人的形式,请问在10月2日新政条件下,我这种方式是否具备购房资格?
解答来源:市房产局 解答时间:2016-11-04
解答内容:您好,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