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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已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年假如何正确计算

2021-01-19 23:18:12深圳政府在线

咨询内容:

您好,咨询关于年假如何正确计算的问题。 1、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该规定中所述“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是指劳动者在连续时间内工作一年以上,而不是特指在同一个公司连续工作一年,是么? 2、举例:某职工于2018年7月15日入职A公司,在入职A公司之前,已在其他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社保缴纳证明)。那该职工入职A公司后,截止至2019年1月1日,可以合法享有几天年假?截止至2020年1月1日,可以合法享有几天年假?该年假分别需要在哪个时间段内休完?该年假是否必须由职工申请后公司批准方可安排,还是应由公司安排且员工同意后方可安排?(入职A公司至今,年度请病假累计时间低于2个月,请事假均按月薪折算扣工资,无申请其他类型的请假。)谢谢,希望得到您的有效回复!

回复内容:

你好,根据有关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有关带薪年休假的具体规定,请参阅《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http://hrss.sz.gov.cn/xxgk/zcfgjjd/zcfg/ldgx/200911/t20091104_1218663.htm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http://hrss.sz.gov.cn/xxgk/zcfgjjd/ldgx/gz/200911/t20091104_1218652.htm,如有疑问可拨打12333咨询。<?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回复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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