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亳州特殊慢性病即将开始申报,内附申报条件↘
2019-09-30 16:30:09安徽365热线
亳州市将于2019年10月8日起
开展2019年亳州市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特殊病、慢性病鉴定工作
哪些人可以申报?
在市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增特殊病、慢性病人员(含在职和退休,下同)及原已享受特殊病、慢性病但需变更病种的人员。
申报时间
10月8日至10月28日17点30分,逾期不再受理。
需要带的申报材料有哪些?
申报者需提供本人二级及以上医院的住院病历或两次以上门诊病历。市医疗保障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将在鉴定前3日内通知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由单位通知被鉴定人按时参加鉴定;个人自主申报的由市医疗保障综合服务管理中心负责通知。
被鉴定人应持《2019年亳州市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殊病、慢性病鉴定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参加鉴定。被鉴定人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鉴定的,视为自动放弃鉴定资格。
申报病种是哪些?
申报病种包括4种特殊病和23种慢性病
特殊病:
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组织器管移植术后和血友病等;
慢性病:
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慢性肝炎、肝硬化、脑血管病后遗症、肺源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雷诺氏病、股骨头坏死、帕金森综合症、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病、风湿性心脏病、重症肌无力、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心肌病、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嵴柱炎、子宫内膜异位症、癫痫病、精神病和甲状腺机能病变等。
鉴定标准是什么?
按照《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门诊补助病种诊断标准》执行。
申报流程是什么?
市直各参保单位按照参保人员自愿的原则,对本单位特殊病、慢性病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填报亳州市直单位特殊病、慢性病申报人员汇总表(含电子版),并将相关病历材料统一报送到亳州市医疗保障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希夷大道35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三楼314室)。联系人:杨坤、候苗苗,电话:5132291。原市属关闭破产企业参保人员以及在市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可以自主到亳州市医疗保障综合服务管理中心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