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映山红初级中学迁建项目建设土地预征收工作方案
2019-06-18 07:54:53安徽热线
金寨县映山红初级中学迁建项目建设土地预征收工作方案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实施金寨县映山红初级中学迁建项目建设。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现就项目建设土地预征收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项目位置
金寨县映山红初级中学迁建项目位于梅山镇新楼村杨楼组,面积约70亩(具体以实际勾绘为准)。
二、组织实施
县政府成立金寨县映山红初级中学迁建项目建设土地预征收工作组,具体负责土地征收和政策宣传、地上附着物清点登记、协议签订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6月11日前)。制定土地预征收工作方案,抽调相关人员,召开动员会议,做好土地预征收各项准备工作。
(二)测绘定界阶段(2019年6月12日-6月15日)。根据项目规划图,实地勾绘征地界址,确定征收范围,划分地类,测量土地面积。
(三)调查登记阶段(2019年6月16日-6月20日)。召开征地涉及村、组及被征地群众会议,宣传征地补偿政策,开展附属物清点登记及分户测量面积。
(四)签订协议及迁坟阶段(2019年6月21日-6月30日)。及时反馈附属物登记结果,核实错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补偿协议。
(五)整理归档阶段(2019年7月1日-7月5日)。对征地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将资料整理归档,将征地补偿款拨付到村级帐户。
四、工作要求
(一)集中人员精力。本次土地预征收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体抽调人员实行集中办公,与原单位工作暂时脱钩,全力以赴投入土地征收工作,土地征收不结束,抽调人员不撤离。
(二)严肃工作纪律。全体抽调人员要严格执行土地征收相关工作纪律,严格签到签退制度,有事必须向工作组组长请假,严禁随意缺席、擅离职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统一研究后由工作组集中答复,严禁随意答复、随意表态承诺、随意乱开口子。
(三)严格执行政策。本地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省政府[2015]24号文件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按市政府[2015]75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和补偿标准,严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对徇私舞弊、骗取补偿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