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农村的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请发份政策文件
2019-05-15 22:25:40安徽热线
农村医疗保险有哪些种类,缴费和报销标准是多少。适合农村的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请发份政策文件。
处理意见:尊敬的网友,您好!已电话与您联系解释,告知您我县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20元/人。保险政策为:1、参保患者在定点乡镇卫生院门诊就医按55%补偿, 医药费单次补偿封顶线22元。在村卫生室门诊就医按60%补偿,医药费单次补偿封顶线15元。2、住院费用可以按规定比例获得报销,在我县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住院医药费用实行保底补偿,最低补偿比例分别为80%、70%。3、参保患者当年住院(含省外)及特殊慢性病门诊获得补偿的累计最高限额(不含大病保险补偿)25万元。若参合群众患重大疾病,医疗费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可由大病保险基金再次给予补偿, 最高还可再补偿20万元。4、慢性病患者,凭《慢性病就诊证》在各级定点医院就医的门诊医疗费用,也可以获得报销。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其可补偿费用的补偿比例为60%。年度补偿总额上限3000元。特殊慢性病的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其可补偿费用直接比照同级医院住院补偿政策执行。5、参合孕妇正常分娩可获得800元的定额补助。6、已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非贫困人口,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年度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部分患者)补偿后,政府予以再保障,即:县内医院年度累计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5万元的,在市级医院年度累计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的,在省级医院年度累计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对超过部分予以再保障。个人自付封顶额按照我县参合居民年度内就诊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确定,年度再保障封顶线20万元。7、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限额内门诊费用、住院(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合规费用纳入政府兜底保障范围。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补偿后,贫困人口在省内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3万元、0.5万元和1.0万元,年度内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个人自付封顶额时,超过部分的合规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个人自付封顶额按照贫困人口年度内就诊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确定。8、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基本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感谢您的留言,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您再次来信咨询。
处理单位:濉溪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