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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定远县幼儿教师招聘120人公告

2019-05-06 16:21:51安徽热线

2019安徽滁州定远县幼儿教师招聘120人,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 5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请有意向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提前准备报名资料,及时参与报名。

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定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中共定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定远县教育体育局和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幼儿教师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六)报考岗位要求其他条件(具备其中1条即可)。

1、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2、国家承认的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3、全日制中等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学历并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县政府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4月30日在定远县政府网站和定远县教育体育局公示栏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 5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地点:定远县教育体育局六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550-4998896(县教体局)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等材料,报考限本县户籍人员(或者生源)的岗位,需提供居民户口本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已参加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可于2019年7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种类及编号的书面证明。聘用报批之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任职两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服务证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审核并填写相关表格(附件3),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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