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蒙城县委党校2019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2019-04-24 14:43:24安徽热线
为进一步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质量,根据工作需要,中共蒙城县委党校决定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等程序进行。
二、选调范围及计划
全县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由县财政供给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岗位人员)3名。
三、选调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中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为:哲学类、法学类、经济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政治学类;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5日以后出生);
5、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情形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此次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于2019年4月22日通过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向社会统一发布。选调过程各环节结果将及时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登录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下载《中共蒙城县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也可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 5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中共蒙城县委党校办公室(蒙城县庄子大道137号县委党校教学楼二楼)
报名咨询电话:0558-7696499
3、报名所需材料:《中共蒙城县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相关复印件,近期同底小二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4张。
4、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数。若报名人数多于9人,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若报名人数少于9人(含9人),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与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拟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含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环节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工作的组织。笔试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笔试的形式和程序。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和公文写作等,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若报名人数多于9人进行笔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采取专题试讲的方式,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中国传统文化、党性教育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20分钟。为确保选调人员综合素质,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现场宣布个人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合成成绩
报考人员的合成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成绩占合成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合成成绩的70%。
(六)考察
根据面试入围人员的合成成绩,按照岗位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以取得第一学历高者优先,再相同的以工龄长者优先。
考察工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考察对象档案,核实考察人员基本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不合格或出现缺额的,按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七) 公示、调动及待遇
将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为选调人员。选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报到者,取消其选调资格。
对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由选调单位负责,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考核合格的,由县人社局下文调动,县编办办理调编手续。凡调入的人员,已经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由调入单位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予以聘用,调入单位没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调入人员予以高职低聘,不接受低聘人员视为放弃调入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选调工作顺利完成,成立蒙城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怀 颖(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校长)
副组长:刘 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何 峰(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张旭东(县人社局局长)
黄 勇(县委编办主任)
锁必武(县财政局局长)
白学军(县教育局局长)
王旭东(县委党校副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旭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人社、编办、财政、教育分管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六、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一)参加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或考试作弊的,取消其报考和选调资格。
(三)在选调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报名咨询电话:0558-7696499
监督电话:0558-7623671 (县纪委、监委)
0558-7692075(县人社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二)选调所有信息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发布。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导致本人不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和考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中共蒙城县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