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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肥东在编在职老师高血压药物门诊可以报销吗?

2019-04-08 01:16:59安徽热线

问题案例:我是肥东在编在在职老师,2年前在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确诊得了高血压,需要每天服用降压药物,一个月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请问门诊开药的费用可以报销吗?需要什么条件?需要什么材料?办事流程?请详细说明,谢谢。

解答来源:肥东县      

解答内容:经医保局了解:1、政策规定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特殊病门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医改办〔2019〕14号)规定,参保人患有高血压病等44种疾病且符合鉴定标准的,可申请特殊病门诊卡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高血压病具体标准如下:符合高血压诊断标准,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住院确诊,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一)合并有心(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脑(脑出血、脑梗死)、肾(血肌酐>177μmol/L、肾移植术后、肾透析)并发症之一;(二)视网膜病变(出血或渗出或视乳头水肿);(三)持续两年以上门诊降压治疗记录;(四)两年以上2型糖尿病用药记录。2、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相关病例材料(包括门诊病历、出院记录、与鉴定标准相应的各类医学检查报告单等)到肥东县医保中心申报。经医保管理部门组织相关学科医疗专家组按鉴定标准对申报资料进行病情分析后,认为符合标准的,发放《特殊病门诊医疗卡》;专家组认为需要进一步补充相关材料的,县医保中心会向您详细说明。申请人自领卡之日起,可在本人选择的定点医院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3、申报地点肥东县包公大道和太子山路交口,县社保中心一楼8号窗口,联系电话0551-67755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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