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如何办理房产证呢?需要带什么材料?
2018-11-15 23:33:48安徽热线
处理单位:池州市国土资源局
处理意见:我市从2015年11月10日开始不再发放房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而发放“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利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因此,在开发企业申请办理房屋首次登记和土地分割后,购房人才可以凭申请表、土地分割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等相关资料即可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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