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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淮南,父母买的房可以提取子女的公积金吗?

2018-03-21 13:30:56安徽热线

网友:2013年我父亲在凤台购置一住房,当时是我爸买的房子,目前每月还房贷。请问我和我妻子能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用于还房贷。我俩公积金已缴近3年,是否可以提取?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父母购买商品住房且不动产权证书在一年以内的,可以提取子女本人的公积金,提取时需提供单位盖章的提取申请表、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发票和不动产发票。

如还有疑问,可致电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实施细则》

一、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购买二手房贷款。房屋建成年份在1-15年的,最高可贷70%;15-25年的,最高可贷50%。超过25年的,原则上不予贷款。

2、我市职工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认定,以中心系统贷款记录为依据。经系统查询,单职工或夫妻双方已申请过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再发放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3、异地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地在淮南,或工作地在淮南的,在淮南购买住房时,可向我市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贷款次数的认定,以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及个人征信报告记录的公积金贷款次数为依据。鉴于市中心个贷率高,资金流动性不足,异地贷款以矿业集团分中心办理为主。

4、离婚前已有过二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的家庭,离婚半年内不予发放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5、原已办理过住房装修贷款的个人及家庭,不计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

6、贷款还款能力的认定。取消收入证明、工资表的提供,以个人公积金近半年缴存基数的平均数认定家庭收入。借款人配偶无工作参与还款的,须提供近1年的社保缴费明细,以社保缴存基数认定收入。

7、优化贷款办理流程。中心信贷科在收到开发企业抵押(抵押预告)登记证明后2个工作日内打印委托贷款通知书,核算科1个工作日内通知到银行,受托银行2个工作日内放款完毕。

8、简化办理要件。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提供契税发票;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提供借款合同、近1年的还款流水、资金托管协议。

二、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

1、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提取,每年可提取1次,不足部分可提取配偶及共同还款人(仅限父母子女)的公积金,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实际还款本息。分次提取的,可申请办理委托划转业务。

2、职工账户封存满1年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如新单位已为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办理账户转移手续,不得办理销户提取。

《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5万元下调到50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单方缴存的40万元。低门槛缴存职工,即公积金月缴存额低于我市城镇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10%比例的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

二、取消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及装修提取业务。

三、取消我市职工异地购房,本地房抵押的贷款政策。

四、暂停期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职工申请转贷时,须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后,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五、严格限制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次数。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暂停发放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次数的认定,以我中心系统贷款记录为依据。

六、调整非首套房购房首付款比例。本地缴存职工个人或家庭经查询,在我中心系统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再次购买用于改善性自住住房的,执行二套住房贷款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七、2018年1月1日前我中心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照原贷款政策执行。

八、本政策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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