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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庆市怀宁县生育津贴的发放情况?

2018-01-22 16:58:14安徽热线

来信内容:尊敬的怀宁县领导:我想咨询一下2017年怀宁县生育津贴的发放情况? 一:2017年怀宁县事业单位生育津贴的发放的具体情况? 二:为什么同是怀宁县事业单位生育津贴的发放情况不一样? 三:为什么同是怀宁县事业单位生育期间工资福利的发放情况也不一样呢? 谢谢!

解答内容::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县人社部门答复如下:

(一)根据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文件宜人社秘【2013】109号文规定:1.财政全额拨款的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4%缴纳生育保险费,不享受职工生育保险津贴,工资和福利等待遇仍由用人单位发放;按0.5%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由发放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具体缴费费率调整由社保局征缴中心办理)。2.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生育期间的工资福利发放问题请与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工资福利政策问题请与县人社局工退办联系,联系电话461117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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