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起,六安工伤人员生活待遇水平调整
2018-01-07 04:06:15安徽热线
为进一步提高工伤人员生活待遇水平。六安市决定对市直及县区2016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职工或近亲属进行待遇调整,自2018年1月开始执行。
据了解,本次工伤待遇调整幅度较大,其中,伤残津贴标准方面,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字幕):一级伤残290元,二级伤残280元,三级伤残270元,四级伤残260元。享受伤残津贴的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五级伤残160元,六级伤残14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方面,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元。
123331231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