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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来看你家在不在禁放范围?

2017-11-16 16:51:40安徽热线

亳州市主城区部分区域将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了!11月16日,从亳州市公安机关了解到,烟花爆竹限放范围为:汤王大道以东、和平路以南、魏武大道以西、文帝路以北。违反规定的将受处罚。

为保障国家、集体和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倡导生态、文明、绿色的社会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市出台《亳州市主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将在主城区人员较为密集的核心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现阶段我市主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

汤王大道以东、和平路以南、魏武大道以西、文帝路以北。除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期间外,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限制燃放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图片仅供参考)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审查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后,在确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焰火燃放规程燃放。

公安机关是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主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烟花爆竹经营的主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非法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财产损失或者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据了解,此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将于今年年底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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