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凤阳县部分单位招聘82名辅助人员公告
2017-08-17 17:10:0612345
2、退伍军人报考岗位(17003岗位):《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是否中共党员、军龄长短、学历高低录用。
3、其他岗位:
考试总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40%+《申论》*60%的合成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专业知识》(书记员岗位按《专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增加笔试或面试程序决定。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内容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凤阳政府网站公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聘后待遇
1、拟招聘的辅助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负责招聘人员的使用、考核及管理。合同期满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续签或解聘意见。
2、被聘用人员工资按现行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由县财政予以保障,第一年1500元/月,第二年1600元/月,第三年1700元/月。合同期内工资和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由用人单位按时将经费划拨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发放工资和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七、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2226681 )。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招聘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