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泗县事业单位招28人
2017-08-15 18:00:1912345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县人民政府网、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公示一周。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事关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事关公平就业和社会稳定,事关应聘人员的切身利益。严格执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肃招聘纪律,规范招聘程序,认真落实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和保密、回避与责任追究等制度,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广大考生合法权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7010639 (泗县人社局事业股)
考务咨询电话:0557-3023453 (市人事考试中心)
0557-7099028(县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7-7026755 (泗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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