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报销流程、标准看这里!
2017-08-10 16:07:1912345
国家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工作加速推进,截至7月21日,全国31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开通390个地区,占97.5%。同时,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医疗机构不断扩面,截至7月19日,已开通4055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目前安庆市19家医疗机构可为跨省异地参保人员住院就诊提供直接结算服务。根据人社部统一部署,我市在省内就医异地结算全面实行一年后,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异地就医
哪些人群可以享受
1.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3.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4. 异地转诊人员:指因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技术或设备条件所限,确需转往更高水平医院才能诊治的参保病人。
享受人群
异地就医如何直接结算
1. 备案登记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需提交《安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及本人社会保障卡、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交《安庆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申请表》及本人社会保障卡,经我市医疗保险经办人员审核后,凡属异地就医联网定点机构的,将立即予以确认登记。
2. 持卡立户
① 异地就医人员应持社会保障卡就医,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
② 就医地经办机构将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对异地就医患者进行身份识别,确认相关信息,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优良的医疗服务。
3. 费用结算
参保人员出院时,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异地就医住院结算单》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结算。
直接结算
报销标准执行哪里的政策
跨省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即《三个目录》)。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我市医保政策。
由于直接结算是执行就医地的《三个目录》,相比回参保地手工报销,无形中会提高异地就医人员的报销待遇。
执行标准
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院有哪些
参保人员可以点击本页面左下角“阅读全文”,可实时在线查询最新地区及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情况。就医时,尽可能从公布的名单中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以便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