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再获省“无传销城市“称号”
2017-08-07 19:41:5712345
日前,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综治办联合认定池州市为2016年度安徽省“无传销城市”,这是继2015年,池州市连续两次荣获这个荣誉称号。
去年,池州市在2015年创建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无传销城市创建水平,进一步强化了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了检查考核与责任追究机制、社会共治机制、经费组织保障机制等,打击传销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进一步强化了舆论宣传,在各类媒介平台上开展禁止传销宣传,印发各类宣传材料,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打击传销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进一步强化了专项治理,围绕打击传销“皖剑-2016”专项行动,共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1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83人,发布警示提示29次,查办传销案件4件,罚没款88万元,打击传销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123331231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