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出台过桥资金管理办法
2017-08-05 11:07:5012345
为优化阜阳市工业企业融资环境,加大对工业企业扶持力度,有效解决全市工业企业续贷难题,积极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阜阳市工业企业续贷过桥资金暂行办法》。
阜阳市工业企业续贷过桥资金目前规模2000万元,由市财政筹集,由市经信委承办,资金在阜阳市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账户封闭运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各商业银行和各家农村商业银行共同参与运营。过桥资金使用对象是阜阳市境内生产经营正常、贷款即将到期而资金周转出现临时困难的工业企业。
过桥资金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请。企业在银行贷款到期前30日向市经信委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填写《阜阳市工业企业过桥资金使用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资格初审。市经信委对申请企业是否符合“过桥资金”业务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及时与承贷行联系,告知受理情况,并在征得承贷银行初步续贷同意意见后,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业务审批。承贷银行在7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对申请企业是否符合续贷条件进行考察。同意续贷的,应向市经信委出具《放贷承诺书》。
(四)企业提交《企业承诺函》。
(五)市经信委审批。
(六)资金发放。阜阳市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按《阜阳市工业企业过桥资金使用申请审批表》和承贷银行《放贷承诺书》提供的续贷金额和银行账户,及时将企业申请使用的过桥资金转入企业在承贷银行设立的账户,同时通知承贷银行确认资金到账情况。
(七)资金收回。承贷银行负责对转入资金进行监管,通知申请续贷企业还清贷款本息,然后在30日内给企业办理贷款手续并完成放贷。银行贷款放款手续办妥后及时将企业申请使用的同额过桥资金划转到阜阳市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过桥资金账户,并通知市经信委确认资金到账情况。利息由市经信委催收确认,企业须在业务完毕3日内足额缴纳利息。若贷款金额超过过桥资金金额,差额部分再拨付该企业。
(八)资料归档。过桥资金收回后,市经信委应将该笔资金业务申请、资金使用、收回全过程中形成的资料立卷归档,以备后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