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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县城选调教师政策正在实施

2017-08-01 11:38:28安徽热线

根据定远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城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定政办秘[2009]106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定远县今年暑期通过公开考试择优选调60名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到县城部分中小学校任教。

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2日--8月4日(上午08: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地点在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选调条件

(一)全县农村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具备农村现任教学校三学年教育教学经历(2015年、2016年农村学校间调动的教师不得报考),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任务,并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师德先进个人等综合表彰的;

2、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学大奖赛中获得县级二等奖(市级三等奖)1次及以上;

3、在县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中成绩突出,学科人均分处同类学校前十名的任课教师;

4、在县级及以上艺术展演或体育运动项目比赛中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1次及以上;

5、年度考核“优秀”等次1次及以上。

(二)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2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学科岗位。所学专业学科与报考专业学科一致,并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专业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岗位,如所学专业学科与报考专业学科不一致的,近三年有在小学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经历者也可报考;特教专业教师报考特教学校岗位的,可直接通过考核选调。

选调初中教师岗位须为农村在编在岗的高中或初中教师,具有报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选调小学教师岗位须为农村在编在岗初中或小学教师,具有报考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选调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编制调整,工资转移等相关手续(选调教师到调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重新核定,如有空缺专业技术职位的,只聘用到该职位的最低等级;如无空缺专业技术职位的,必须低聘到下一职级)。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任教学校。

联系电话:0550-4288041(人社局) 0550-4998896(教体局)

4564455654